2020年3月7日,海南省委办公厅、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《关于树立房地产商场平稳健康开展城市主体责任制的告诉》。其间核心内容是树立房地产商场平稳健康开展城市主体责任制,并立异提出开展安居型产品住宅,以及实施本地居民多套住宅限购方针和产品住宅现房出售准则等。
一,撤销预售,现房出售。
为处理产品住宅预售准则带来质量投诉、合同纠纷、延期交房、配套设备不执行、违规出售乃至开发商收钱跑路等一系列问题,《告诉》提出变革产品住宅预售准则,自文件印发之日起,新出让土地建造的产品住宅,实施现房出售准则。依照国家《产品房出售管理办法》规则,现房出售的房子应经过竣工检验且供水、供电、燃气、通讯等配套基础设备具有交付使用条件。
二,限购晋级,遏止炒房。
本地居民购买多套住宅的限购方针,对在我省已具有2套及以上住宅的本省户籍和常住居民家庭(含夫妻两边及未成年子女),中止向其出售安居型产品住宅和商场化产品住宅。
三,健全住宅供应和保证体系。
健全住宅供应和保证体系,满意寓居需求。经过开展商场化产品住宅、商场化租借住宅,满意省内居民多层次寓居需求和省外居民旅行租借住宅需求;经过加大公共租借住宅保证力度,满意困难群众的根本住宅需求;经过开展安居型产品住宅,满意居民家庭根本住宅需求。